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沙埕湾路段资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沙埕湾路段资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0-143

项目名称:沙埕湾路段资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2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2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1

1-1

车辆

36

1批

2

2-1

电子办公设备

10.7

1批

3

3-1

生活电器

3.18

1批

4

4-1

办公家具

36.35

1批

5

5-1

厨具

6.74

1批

6

6-1

交通安全设施

7.29

1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才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供应商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上一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合同包6允许提供具备财务状况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合同包6允许提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格式自拟)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合同包6允许提供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询价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合同包4: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4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6.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贵歧路1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3-2989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黄/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黄

电 话:  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