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 宁德市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11-24  至  2020-11-26
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开标(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00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38596630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浩、小郑

项目概况

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0-133

项目名称: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数量
11-1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101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才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供应商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现场须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未带身份证原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上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询价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至 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吴先生/1385966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 话: 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