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建段道路工程邀请公告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0(宁)005

致:福建省恒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旭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建段道路工程 已由 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会议纪要 ([2020]21期)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周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
    • 招标范围和内容:周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建段道路工程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老路上,沿着老路继续拓宽展线,在K0+060处设交点往左甩到山脚下,按照红线范围布线,终点接回老路基,桩号为K0+312.790,路线全长0.313公里。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6933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4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还应满足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6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7.7中标单位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023日至2020102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1500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图纸的电子文本)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1.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为“HYZB-2020(宁)005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110509  30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城市管理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0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南乾路1号(龙潭小区)城市管理局

电话:13599825903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电话:0593-2916316 联系人: 小李 

 

监管部门: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南乾路1号(龙潭小区)城市管理局

电话:0593-56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