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厨余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厨余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4-180

项目名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厨余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1

厨余垃圾清运

1

496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1907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1907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2929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缪胧、小郑/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郑

电 话:  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