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机关大楼地下室停车场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4-19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机关大楼地下室停车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554.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395.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地下室停车场改造 | 1 | 108395.00 | 项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①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特定资格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报名
方式:(1)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27号201D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街尾路227号201D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天马南路8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06033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缪胧、小吴/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吴
电 话: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