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1]FJSHYZB[GK]2023001-1、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FJSHYZB[GK]2023001-1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26,987.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8,926,987.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26,987.00元

投标保证金: 89,269.8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1(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七期)升级改造建设8,926,987.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凡是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通信或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运营商(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3-13  2023-03-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德市天山西路18号

联系方式:1983535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吴

电话:0593-29163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