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4]FJSHYZB[CS]2018007、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924]FJSHYZB[CS]2018007
2、 项目名称:寿宁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400000 | 8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1-05 19:2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12 19:2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11-16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11-16 10:00,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寿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寿宁法院
联系人姓名:黄杰
联系电话:1865057929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项目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3-291631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