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区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侨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装修修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区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5504元(含暂列金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关于质量的相关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月26日08 时30分至2021年12月1 日17 时30分前往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11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证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年12月1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尚德路8号,邮编:352100
电话:15605050539
联系人: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FJSHYZB@163.COM
电话:0593-2916316,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