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客运枢纽站保安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客运枢纽站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式明13850360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年)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主要技术 规格 | 交货地点 | |
1 | 1-1 | 宁德客运枢纽站保安服务项目项 | 1+1 | 49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并被邀请的供应商才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5日 15: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5:00
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受邀请的供应商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可直接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邀请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邀请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 号:3500168243305253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