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某部定点广告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某部定点广告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047-1

项目名称:宁德某部定点广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数量

1

1-1

 宁德某部定点广告耗材采购项目

180000

1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可成为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方式:本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某部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谢警官/0593-2916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郑/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 话:  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