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霞浦县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霞浦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1]FJSHYZB[CS]2021005、霞浦县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霞浦县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08 08: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FJSHYZB[CS]2021005
项目名称:霞浦县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866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58660元
磋商保证金:1517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B0801-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58660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①响应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询价通知书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描述: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明细:特定资格1 描述: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5)明细:特定资格2 描述: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1-28 17:20至2021-02-04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2-08 08:2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2-08 08:2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 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方式:0593-871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 话:0593-29163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1-01-28